不锈钢水箱之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(五)
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2-12-09 阅览次数:3441 次
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(五)
6 水箱(池)
6.1 基本要求
6.1.1 水箱(池)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》GB 50015、《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》GB 17051和《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》GB/T 17219的有关规定,矩形给水箱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图集《矩形给水箱》02S101进行安装。
6.1.2 水箱(池)优先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》GB/T 17219的不锈钢材料,焊接材料应与水箱同材质,不锈钢焊缝应进行酸洗钝化等抗氧化处理。
6.1.3 水箱(池)环境温度低于4℃时,应采取保温措施。
6.2 容积
6.2.1 住宅小区加压泵站的水箱(池)贮水容积宜为最高日用水量的15%~20%,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箱(池)储水容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%~25%确定。
6.2.2 生活用水高位水箱的容积应符合如下规定:
1 由城市给水管网夜间直接进水的高位水箱的生活用水调节容积,宜按照用水人数和最高日用水定额确定;
2 由水泵联动提升进水的水箱的生活用水调节容积,不宜小于最大用水时水量的50%。
6.2.3 水箱(池)容积大于30m3时,宜分为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,并设立导流装置。
6.3 尺寸
6.3.1 水箱(池)应设置人孔,圆型人孔直径应不小于0.6m,方型人孔每边长应不小于0.6m,水箱(池)人孔应设有带锁的密封盖,密封盖上应有凹槽并加设密封圈,人孔保护高度应不小于0.1m。
6.3.2 水箱(池)高度不宜超过3m。当水箱高度不小于1.5m时,水箱(池)内外应设置爬梯。水箱(池)内爬梯、支撑件及配件等,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》GB/T 17219的规定。
6.3.3 水箱(池)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它池壁之间的净距,应满足施工或装配的需要,无管道的侧面,净距宜不小于0.7m;安装有管道的侧面,净距宜不小于1.0m,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宜不小于0.6m;水箱人孔设置在箱顶时,顶板面与上面建筑本体板底的净空应不小于0.8m;水箱(池)底部应架空,距地面宜不小于0.6m。
6.4 进水与出水
6.4.1 水箱(池)宜优先选择顶部进水;未设置导流装置的,进水管与出水管应采取相对方向设置。水箱进水管可设计Y型过滤器。
6.4.2 水箱(池)出水管管底距水箱底部应不小于0.1m。
6.4.3 水箱(池)溢流管管径应大于进水管管径。
6.4.4 水箱(池)进水管与出水管上应安装阀门,当利用城市给水管网压力直接进水时,应设置自动水位控制阀,控制阀直径与进水管管径相同,当采用浮球阀时不宜少于两个,且进水管标高应一致;当水箱(池)采用水泵加压进水时,进水管不应设置自动水位控制阀,应设置水箱(池)水位自动控制水泵开、停的装置。当水泵供给多个水箱(池)进水时,应在水箱(池)进水管上装设电动阀,由水位监控设备实现自动控制。电动阀应与进水管管径相同。
6.4.5 水箱(池)泄水管应设在水箱底部,管径应不小于DN50。水箱(池)底部应有不小于0.01的坡度,坡向泄水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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