饮水安全有关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(四)
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2-12-09 阅览次数:1516 次
不锈钢水箱与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(四)
4 水质、水量与水压
4.0.1 二次供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GB 5749的规定。
4.0.2 二次供水水量、水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》GB 50015的规定。
5 不锈钢水箱与水泵
5.1 水泵
5.1.1 水泵机组的运行噪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GB 3096的规定。
5.1.2 民用建筑物内设置的水泵机组,宜设在吸水池的侧面或下方, 其运行的噪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》GBJ 118的规定。
5.1.3 对噪声和振动有更高要求的建筑,二次供水设施水泵的选择应符合相关要求。
5.1.4 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安装。
5.1.5 水泵吸水管设计流速宜为1.0 m/s~1.2m/s。
5.1.6 电机功率在11kW以下的水泵,宜采用成套水泵机组。
5.1.7 水泵机组变频控制时,宜采用多台工作泵,水泵应能自动交替工作、互为备用。主管道应设置压力表,每台工作泵应分设阀门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设置泄水阀。
5.2 不锈钢水箱
不锈钢水箱与水泵相连,水箱向水泵供水,许多水箱和水泵都放在泵房里面。
5.2.1 居住建筑的泵房应符合以下条件:
1 靠近用水大户;
2 设置在中间楼层的泵房采取可靠的减噪、防振措施。
5.2.2 居住建筑的泵房应安装防盗门,其尺寸应满足搬运最大设备的需要,窗户及通风孔应设防护格栅式网罩。
5.2.3 泵房内电控装置应有防水、防潮措施。
5.2.4 泵房的内墙、地面必须选用符合环保要求、易清洁的材料铺砌或涂覆,泵房内应整洁,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。
5.2.5 泵房应设置排水系统,泵房内地面应有不小于0.01的坡度,坡向排水设施。
5.2.6 泵房应设置通风装置,泵房设置在地下室时,房间内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少于4次。
5.2.7 泵房内应有维修与设备备件储存的空间。